濮阳市商务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3号建议的答复 |
发布时间:2021/9/9 10:41:04 []人次 |
何修启代表: 您提出的关于“做好物资储备,及时向社会投放应急物资,保持物价平稳”的建议收悉,经研究,该建议涉及我局工作内容为“猪肉储备”,现答复如下: 根据《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猪肉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豫商办文〔2019〕63号)要求,结合城区人口规模和储备标准,我市政府储备猪肉任务为930吨。 经考察调研,2020年10月1日,我市与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猪肉冻体储备500吨,与河南范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签订生猪活体储备430吨协议,两家承储企业制定了详实的猪肉储备计划,严格落实储备任务。2021年3月31日,为期6个月的储备合同期满。 为切实做好今年猪肉储备工作,确保供应充足,目前,正积极与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、河南范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对接,待储备价格、时间等具体事宜最终确定后,我市将签署新的猪肉储备合同,做好猪肉储备工作。同时将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,适时开展猪肉投放,平抑物价,满足群众生活。 再次感谢何修启代表对我市商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2021年7月21日 (联系人:王 博 电 话:777588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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